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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庭陨落之后第294节(1 / 2)





  虞微果断举手。

  后简期待的问:“式微你要自荐吗?”

  虞微想了想,道:“算是吧,我想给你推荐一个解决直播人手困难的良策。”

  “说来听听。”后简期待道。

  “一个人常住直播活动太不公平了,我提议抽签决定每年负责回答百姓疑难问题的人。”虞微义正言辞道。“就算知识量不够也没关系,在座的要么是修真者要么服过延年益寿的灵药,寿命长,就算知识量不够也可以学,没天赋更没关系,时间磨得时间够猪都能直立行走,何况人。”

  虽然后简话没说完,但她肯定跑不掉,既如此,小赌怡情,大家一起来赌运气。

  “我反对。”风飞沙不假思索道。

  后简鼓掌道:“但我觉得这办法好,就这么办。”

  扶澜迅速跟上:“我支持,需要掌握的知识我会努力学习。”

  辛夷简直死鱼眼。“你是凡人,身体素质可比不上后简那家伙,就不怕猝死?”

  扶澜淡定道:“我会勤加习武,增强自己的身体素质。”

  后简拍板道:“扶澜的身体素质都能做到,大家更不可能做不到,那就这么定了。”

  众人:淦!身体素质做得到不代表脑子想做。

  后简行动力很强,下班前就搞了个抽签盒子让大家抽签决定未来十年负责过年直播答题活动的人选。

  风飞沙运气最好,抽的都是空签,虞微的运气不好不坏,抽到第五年,扶澜的运气最差,分别抽到第四年与第七年。

  看到扶澜的手气,后简都无语了。

  “要不要.....”

  “不用。”扶澜淡定的放下签。“我能行。”

  不论众人多友善,她都是凡人,除非放弃权力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否则她不能有一丝退缩。

  后简赞赏道:“那就交给你了,我会让辛夷为你准备丹药,防止你到时体力不支。”

  *

  修法是一件很头疼的工作。

  按着蓝星的传统,最早的成文是参考各项传统习惯法编成,后来的朝代编写法律则是根据前朝的成文法,进行符合统治者意愿的修改便是一部新法。

  人族也有成文法,但虞微当年与水月的那桩案子就足以证明宗门的成文法有多生草,莫说虞微,后简这个土著看着都难受。

  另一方面后简的实验场里准备多种族杂处,人族成文法在这方面还不如妖族法律更俱参考意义,妖族的法律也生草,但在应对多种族杂处这方面,再没人比妖族的法律更有发言权。

  于是乎,虞微明明不是第一个修法的人,但修法的难度却与第一个修法的人不分伯仲。

  更令虞微感觉难受的是,这些土著修的新法炸裂比不得宗门成文法,但不代表不炸裂。

  有人赤/裸行走在大街上,有人见之起淫念,抓起来惩罚挖矿二十年——比宗门成文法进步多了,宗门成文法是直接杀——这法律搁蓝星必定要杀人无算,个别国家,比如三哥,搞不好要死一半人口,虞微记得自己穿越前,三哥就发生过逼迫妇女脱光衣服游街,并强女干的恶行。不过这里是修真界,倒没什么问题,修真界在这方面的规驯做得很好。所有人都会认为,只是挖矿而不是传统做法的杀了,太慈悲了。

  虽然后简本来是想判挖矿几百年的,但被扶澜拦住了,凡人活不了几百年,若所有惩罚措施都动不动百年,凡人也不用过日子了,后简这才做出调整。

  虞微对此则提议加一条,不穿衣服跑大街上的人,同样去挖矿十年。虽然穿衣是自由,但什么都不穿跑大街上太有伤风化了。

  但被土著们驳回,穿什么衣服是一个人的自由,不穿也是自由,而且修真界物种五花八门,什么算穿衣什么不算,标准根本不听,更别提能量类生物,它们有穿衣概念吗?

  虞微坚持,修真界得到物种确实五花八门,但她想管的是人形生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肯定会有人故意不穿衣服跑大街上恶心人。

  论战三天后双方各退一步,因为不穿衣服就让人挖矿太不人道,改成罚款,但仅限于人族这类人形生物以及变成这类人形生物的个体,不是就不必遵守这一规则。

  穿衣还是其中一个冲突,还有法律追诉期、死刑门槛、肉刑与连坐。

  在蓝星,法律是有追诉期的,一个人犯的罪会根据法律规定的最高量刑决定一个法律追诉期,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一来是节省法律执行成本,不设个法律追诉期,法律执行成本能高上天;另一方面则是东夏古代绝嗣率高达百分之八十,能将血脉延续下来的都是蛊王,说不客气点,只要是活着的,其祖上就一定干过伤天害理的事,不设个法律追诉期,就有好戏看了。

  但在修真界却遇到一个问题。

  若设法律追诉期,该设多少年?

  蓝星人类寿命撑死百年,杀人放火的法律追诉期是二十年,相当于一生五分之一的时间都在想方设法不被抓。

  修真界不同境界的修真者寿命不同,以渡劫境为例,二十年追诉期在他们看来就是弹指须臾,法律追诉期于这些家伙而言堪比昂撒的保释金制度,早上被判刑,晚上回家吃饭,法律的威严也别要了。

  而设得长了,那也还有仙人这个bug在等着,什么期限的追诉期能对长生不老的仙人有用?

  总不能凡人与修真者杀人要偿命,仙人不用吧?

  但不设法律追诉期吧,省事是省事了,司法成本也得上天。

  法律是□□的工具,不是正义的工具,更不是制造社会混乱的工具。

  众人论战四个月敲定决策:不设法律追诉期。

  一旦设了法律追诉期,高阶修真者与仙人必定会将法律追诉期玩出花,司法成本再上天也不可能赶上这些家伙的破坏力,两害相权取其轻。

  对此,虞微提出一个意见:“但我们未来会扩张的吧?扩张过去后,别人找我们报千百年前的旧案,我们要不要处理?不是我说,按我们商议的法律标准,修真界的修真者就没几个没罪,到时我们要杀光扩张地区的所有修真者吗?”

  后简思考须臾,道:“以实验场建立的时间为分水岭,往前追溯两百年,超过两百年的犯罪不作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