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客户端,阅读更方便!

(97)无稽之谈(2 / 2)


沈权那人,可绝对不好惹,赶不长眼的去招惹沈家,那就要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

听了景虎说的话后,景糖也就放心了。

的确,爷爷说的没错,沈家,也不是那么好招惹的。

沈权要陪妹妹吃饭,这期间,他手机是关机的,不想让任何人打扰。

当沈权知道这件事情时,事情已经是越演越烈了。

沈权知道了,那么洪宝宝,自然而然也知道了。

至于洪宝宝如何得知,正是小钱告诉洪宝宝的。

小钱从一发现这件事情,就想要告诉洪宝宝。

只是,她见洪宝宝在跟沈权用饭,他告诉了洪宝宝,说不定会影响洪宝宝的食欲,所以,他才忍到洪宝宝用完饭告诉洪宝宝的。

洪宝宝知道这件事后,并没什么反应。

这种跳梁小丑,她也没必要在意。

沈权在知道这件事情后,第一时间,就让人去处理了。

沈权雷厉风行,很快,网络上,关于洪宝宝的帖子就被删除的一干二净。

而且,第一个发帖子的人,还被抓了。

发帖子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叫王卷,肥胖油腻,每天就待在一个几平米的小房间里。

平时,除了出门买东西,一般都不会出去。

那个小房间还是他租的,他平时游手好闲。

很多时候,他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

他四肢健全,只是,却什么活也不愿意干,就希望有人给他钱,让他混吃等死。

到最后,还真有人找到他,给他送钱。

据王卷所说,找他的,是一个女的,戴着口罩跟鸭舌帽,穿着一身黑,让人看不清楚她的脸。

那女的出手很大方,一出手,就给了王卷一百万。

这一百万,可是够王卷生活好久了。

听那女的说,他只需要用手机,在网上发个帖子而已,这么简单就能拿钱的事,王卷是傻了才不会做。

王卷基本没多想,直接就答应了。

拿到钱后,王卷就将帖子发出去了。

王卷本以为,发了帖子,拿到这一百万,他就可以吃喝玩乐了。

结果,他竟然被抓了。

像王卷这样,就犯了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说,王卷要在那里待三年,他刚得到的一百万也被没收。

所以,王卷既没得到钱,反而还将自己给赔进去了。

王卷第一次这么后悔,他若早知道会这样,他肯定不会收那个女人钱,听那个女人话。

然而,他事情已经做了,现在就是在后悔,又能怎么样呢?

这世界上有不少药,可唯独没有后悔药。

这件事情,全程都是沈权解决的,洪宝宝并没有参与。

只抓了王卷,现如今,还剩下那个指使王卷的人。

沈权也让人去调查王卷口中说的那个女人了,结果却是,什么也调查不出来。